110學年度-激勵教師發展專題研究試辦計畫申請
110學年度 激勵教師發展專題研究試辦計畫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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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立技專校院校務發展特色躍升計畫」與「激勵教師發展專題研究試辦計畫」,為激勵本校具有潛能及研究熱忱之教師、研究員積極投入學術研究工作,進而向外爭取如科技部等更多的研究計畫和優質期刊等學術論文發表,以提升本校研發能量與競爭力,特辦理本補助申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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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1月12日(五)止 【申請方式】 提交專題研究計畫構想書1份(紙本,格式如附件1),並附個人近五年學術發展著作目錄(依科技部格式呈現)。 【申請資格】 一、本計畫之計畫主持人須為本校專任(案)博士級教研人員,倘若有共同主持人,資格條件亦同(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須於核定補助期間於本校全職在職,方符合申請資格)。 二、本校之專任(案)教研人員曾申請過本中心所補助之各類型研究補助計畫並順利結案者,並符合下列規定條件之一,將按下列優先順序給予補助: (一)申請當年度科技部計畫未獲補助且目前未執行科技部計畫者(請參酌原評審意見,適度修正後提出。) (二)新提個人型計畫者(限近3年內未曾主持過校外單位計畫者)。 ※已申請本學年度「新進教師及研究員提升研究量能試辦計畫」或「本校激勵師生研究補助計畫」,恕不予補助。
【補助項目】 補助執行計畫所需之業務費,不包含圖書、研究設備、國際差旅費,補助項目請見附件2。 【經費核銷期限】核定公告日至111年6月30日止 【成果繳交】 1.須於111年8月31日前繳交計畫成果報告書(含電子檔),送達本中心備查(成果報告書格式如附件3)。 2.須於補助當年度或下年度申請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或其他科技部所補助之研究計畫(請附申請證明)(採計時程:110學年、111學年),並於原補助期滿1年內將研究成果發表於國際學術研討會,須以第一作者且本校名義於(請附研討論文發表證明)。(資料採計時程:110年8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3.須於3年內將研究成果以本校名義且為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於WOS資料庫收錄之SCI或SSCI期刊文章至少1篇(請附刊登證明)(資料採計時程:110年8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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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獲補助者,補助額度參閱「激勵教師發展專題研究試辦計畫」第四點第一款,總補助件數及金額視研究構想書審核結果及年度經費預算而定。各項附件請見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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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大健康產業創新研究中心 #2381孫若馨教師、#2735王郁文專員 |